第9章 大剑百合同人小说

  陈史四年九月,南帝陈青颁布均田法,和农兵法,鼓励开垦,以役折税。

  鼓励土地私有以及占有之权,当然各大士族,豪族不在此列,并且这部分人要登记造册,出借耕牛,和农具,而分得土地之民,采用农时耕种,闲时练兵的政策。

  而军功多少直接与所交赋税多寡挂钩,也就做到耕战两不误。

  一石激起千层浪,虽然本质上并未要求均分各地豪族私产,但平民开垦的积极性一旦被调动,地主豪族的佃户就会流失,从经济上打击这等人的收入。

  再有就是各地流民落户拥有土地,也就拥有了更多反抗大族士绅的底气与理由。

  导致原本的依附关系变得逐渐对立。

  于是就发生了陈史著名的阿丹案件。

  阿丹原来是乡绅孙家的佃户,却因为分到土地想要脱离孙老爷的控制。

  哪知道自叶坚之时算起,战事年年有,地租年年长,佃户没办法,只得交了又借,细细算来,早就寅年借了卯年的,孙老爷却以前债未清强要阿丹交完所欠佃租才放人。

  阿丹一家六口人从来食不果腹,哪怕砸锅卖铁也不够还债啊。

  要是不交完剩下的租,无论怎么逃,抓住那就是一顿好打。

  被打了三回,下地都难,终于满身伤痕的阿丹,告诉孙老爷,愿意卖身抵债,只求放过他家人。

  白得一个壮劳力,那些妇孺,便没有什么用,孙老爷自然同意。

  可是妻儿离去的第三天晚上,阿丹便举刀将孙老爷杀死,杀伤一众家丁仆人,最后自杀身亡。

  这下便炸了锅,阿丹案一死,四伤,仆杀主,这可是惊天的罪行。

  孙家告到官府,阿丹虽死,卖身为奴却是真,奴为孙家私产,便不是自由身,恶奴杀主这是大罪,无论那一条都不构成拥有土地的资格。

  于是县官判,阿丹开垦之新地两亩,赔付孙家。

  如此一来阿丹父母为护地与孙家人相争急怒猝死,妻卢氏更不能干,一路乞讨上告,拉着一对儿女,便来到天子脚下,韩府门前。

  此时正值均田重要时刻,卢氏一行哭,一行带着孩子下跪,只把整个阿丹案牵扯满城风雨。

  只因为均田法规定,只要法令之下,田亩虽有定数,自主开垦,经过官府丈量无误,都归开垦者所有,其开辟土地父死子继,兄终弟及,与他人无涉,并不予买卖。

  所以村里秀才告诉卢氏,按照韩晨的均田法,即便阿丹死去,这两亩第也该由儿子家宏继承。

  时韩晨并未收到萧关城地方来报,又是均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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