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金穿越叶罗丽

  时光晃晃,不觉眨眼,就是一个半月过去,来到4月13号!

  那一个多月来,通过和刘若兰的不断聊天。我已深刻意识到,我和她,几乎是没了可能,只是我一厢情愿还在做着执著,安慰自己,以为还有希望。其实内心,是早已动摇了的。

  也就这天傍晚,吃过晚饭,我本是匆匆忙忙想赶去网吧有点事。

  然后路过快鱼,遇到了她。

  当时,她带着个话筒,对着往来人群,正站店门口外叫岗。

  神色匆忙间,我瞥了她眼,并未搭理,本已过身有三步半。

  突然,心底莫名泛起股强烈感觉,促使我很想和她去搭讪搭讪!

  因为当时我错以为,她就是上次小猴子请吃饭时那财神,记错了人。

  毕竟过那一面,貌似只十来天后有次早上我赶去街的那边吃早餐,有从她店前经过,和她点头微笑打了招呼。

  到4月13号这天,对她到底长什么样,说实话,我记忆已差不多模糊,不太清了。

  而她和她,神情间,尤其面像,当时看在我眼里,还真有那么点像;更高矮胖瘦也一样。

  所以当时,我干脆就直接以为是她了。

  难怪当我停步转身,边倒走回去边微笑着跟她打去招呼。“嗨,吃饭没有?”

  就觉得,怎么这才一个多月不见,她脸好像有胖了那么一丢丢,还有遮住额头的短刘海,上次吃饭还那么稀疏,怎么现多了一倍了。

  “没有!”她也冲我一微笑,回答,亦询问。“你呢?”

  当她这一笑,我就更惊讶发现了,她的笑好好看,真的好好看。并更疑问了,怎么可以那么的好看,怎么上次吃饭就没有发现?

  套用我后面写给她的情书中句话,就是———以前,我只知道女孩的笑可以很好看。现在才知道原来竟还可以那么的迷人,让人心动,越看越觉怜惜!

  也是我后来为她而写,汤圆发表《追爱100天(图文)》中第一天的句话———以前,我只知道女孩的笑可以很好看。遇到你才知道原来竟还可以那么的迷人,让人心动,越看越觉怜惜!

  并同时更隐约让我感觉有点异样,总觉得哪里有那么点不对劲。毕竟在我的记忆里,与上次吃饭时相比,好像不是同一个人。只是当时的我,在记忆的冲洗下,做不了肯定。

  唉,既然招呼已打,她也熟人似回了我,我也就不去管她,就把她当吃饭时的那个财神了。

  话归正题,回到我们的对话。她反问我吃饭没,我脸欢快回去她。

  “我,我吃了。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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