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别踮脚

  一百五十米的距离,不远也不近,以现在的清军的单兵素质,这么远的距离,加上所用的清军天津机器局所出的编号咸

  丰十一年的步枪,军中歪称大尾巴,因为这枪的枪托和当时其他的步枪比起来,都大了不少,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称呼

  。这大尾巴,是单发步枪,手动填装弹药,子弹以铜制造,比起一些其他的铜帽子弹,又先进不少,可以说已经是现代

  的子弹了。但是这枪的膛线因为技术原因并不是很好,所以子弹打出去的轨迹,很难估计。

  士兵只有多练习,才能掌握自己的枪的轨迹,其有效射程为两百米,但是杀伤射程却在一百二十米左右,真正在战场的

  实际考验来说。一般要在八十到五十米的范围内,杀伤力,才能有所体现。

  所以面对一百五十米的距离,对于清兵来说,也是一个无奈的地方,打不一定打的准,不打,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

  ,在哪里,一点一点的挪动拒马,而毫无办法。

  马老六,无奈的看着眼前的捻军,只能任凭他们在哪里,破坏障碍物,而束手无策,正在马老六和海子等人,唉声叹气的时候,却听到传来的。

  “哒哒……”的枪声,顺着声音看去,原来是安放在马老六他们阵地上的加特林机枪响了,随着一阵弹幕射出,就见到对面的捻子,有几个晃了几下,就倒了下去,其他的本来在大喇喇的破坏拒马等障碍物的捻子,身子纷纷索了下去。

  7.6毫米的子弹,穿透了一个正在翻爬拒马的捻子的身体,从他的下颚进入,从后脑飞出,这个捻子,身子还夸在拒马上,一股血喷出在拒马之上,将本来露出木头白的拒马,涂成了红色。他的身子在拒马上晃了几下,但是却没有掉下来,人就那样,趴在了拒马上。

  还有一个捻军,听到枪响,本能的头往下锁了一下,但是好像他缩的距离不够,一颗子弹,擦过他的头皮飞了过去,在他的头上,留下一道伤疤,血等了一下,才从他的头顶的伤口中渗了出来,顺着脸颊流到了脖子上,他的脸如同用血水洗过一般。强压着疼痛,这些捻子,依然在努力的把挡在前面的拒马搬开。

  一个倒下了,另一个有接着上去,那个拒马终于,在捻子付出了十几个人的伤亡后,被搬离了原来的位置,开出一条道路来。

  这三百多捻子,顺着这条路,开始往前走,他们已经不像刚开始的时候挺着胸膛,而是弯着腰,而且队形很分散,躲避着清军的机枪的扫射。

  一百四十米、一百三十米、一百二十米、马老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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